宿命之环

书评 (第1/6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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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时曾在校图书馆角落的外国文学一栏看见一本《包法利夫人》,记得是福楼拜的代表作,这类文学名著我大多是在义务制学年被老师推荐看的,但这一本老师只是匆匆略过不带任何评论。

我于是产生了兴趣——那些教育牺牲者不愿提及的东西肯定有其精彩的一面,我手里还捧着本《欧洲文艺电影解析》,我想没有任何老师会告诉我这类书比你的课本有用的。

那本书有些年代了,纸页都开始泛黄甚至闻起来有股陈腐的味道,但却是我偏爱的,我想我那时候已经表现出了一些宅男的特点。

夏尔是个傻忽忽,逆来顺受,懒惰的,老实的家伙。他是那么平平常常,所以他遇见艾玛注定会是个悲剧(他所能给予艾玛的只有单纯的崇拜和爱慕,但在艾玛看来是那么无聊和令人厌恶,甚至曾被用来打消了自己偷情的愧疚感)。

这是个傻瓜,我毫不怀疑。

18世纪的法国奢靡腐烂,我当时却对此颇有好感,觉得贵族的生活高贵优雅,钻石皮袄是顶好的衬托人们美的装饰品,虽然我也读了法国大革命相关 材料,却对无辜被处死的贵族们感到可怜,占满血腥的革命者在我眼里更多是野蛮。总的来说我当时理解艾玛对上等生活的渴望,也并认同夏尔活该被骂,恶心其愚 蠢的小富即安,虽然我也知道夏尔绝没有更上一层的能力。但我当时总有些抱负,尤其是想到自己将来工作场景的时候——也对夏尔产生了一丝恨铁不成钢的鄙视。

同艾玛有些不同的是,我并不认为自己应该站的很高,我明白自己的懒惰对自己的影响,很大程度是自己的努力不对等。事实上我正是自己眼中鄙视的 愚蠢的小富即安的形象,有想法有抱负还不是一样?我为此付出了多少努力?我发现客观的看待自己的行为并不难,真正难以做到的是改变,就是心学中的知行合 一,别人无数的经验并不能代替你尝试的亲身感受,我以为微妙的感觉恰恰是思想和实践碰出的小小星火。

艾玛的第一次偷情使她的星火开始雄起燃燃大火,是欲|望的大火。

我第一次读的时候只是感觉这是小说顺序的必然,沉默的章节后的高|潮(其实不是),她自以为的爱情来临了。这一段的心理和感受描写手法很是高 明,我差点以为这和普通的偷情有着本质的区别,还好罗多夫先生并不是什么追求浪漫的绅士,他只是纯粹的想找个情妇,享受肉体和偷情带来的快感。艾玛是不会 思考到这上面去的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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