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命之环

后记 为什么是罗马 (第1/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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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元前后的五六十年,对于中国和世界恐怕都是颇为重要的。公元前27年,屋大维建立了元首制。公元25年,刘秀开始了新王朝。从此,大汉变成了两个:西汉,东汉。罗马也是两个:共和国,帝国。

两汉两罗马,即此之谓。

此后,而且相差不到一百年,中国和罗马都陷入分裂状态。罗马变成东西两个帝国,中国则是南朝和北朝。南北朝之后的中国重归一统,罗马却走上不归之路。

如此镜像,令人着迷。

罗马跟中国确实很像,比如多神崇拜,信仰自由,甚至没有信仰。中国的皇天上帝虽然掌握了天命和革命的终审权,平时却并不直接插手人间事务。罗马的诸神更是保护者而非裁判员。人的是非,神是不管的。

也就是说,中华和罗马都是“人本”而非“神本”。唯其如此,他们才会一个发明了礼治,一个发明了法治。法治也好,礼治也罢,都是“人的自治”,没有上帝同行。

所以,罗马人跟中国人一样,家族观念强,重视亲情伦理,相信君子协定,认为无信义即无人伦。或者说,他们其实也有类似于“五常”的观念。

这一点,在恺撒被刺事件中表现得十分明显。

前面说过,布鲁图等人刺杀恺撒,是为了阻止帝制、保卫共和。这在今天看来无疑是正义的,但在当时却弄得人人喊打。倒不是共和制度不得人心,更不是变成帝国乃人心所向。他们成为过街老鼠,仅仅因为犯了众怒。

为什么会犯众怒呢?

盐野七生《罗马人的故事》指出了两点。

第一,元老院全体议员曾集体宣誓,誓死保卫恺撒的人身安全。这种誓言在罗马属于最高等级:无须人质也无须担保,却具有公共效力。因为宣誓人都是公众人物,从来就视名誉如生命,不会也不敢背叛誓言。

第二,恺撒在罗马被尊为国父,有着父亲般的神圣光环,遗嘱中又交待要将遗产分赠罗马公民。因此,对于罗马人来说,布鲁图等宣过誓的人刺杀恺撒,就不但是背信弃义,而且是弑父弑君,是可忍孰不可忍!

难怪愤怒的民众会把共和国的保卫者称为“弑父者”,一个个恨不得亮出复仇之剑。这种情感,中国人不难理解。《后汉书》说罗马“有类中国”,看来也有道理。

中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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